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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假在每个地区都有不同的政策,因此假期天数也是不一样的,在这孕妈帮小编还是建议大家以实际为准。举个例子,如果是针对部分省市的干部职工,那么育儿假就会在基础上有一定的增加,并且他们的孩子在未满14周岁之前,每年还可以报销一次探亲往返的交通费等福利。下面小编将通过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福建省育儿假2024年新规定,感兴趣的可以往下阅读了解。
今年3月底,福建省出台了了育儿假的相关规定,指出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子女未满三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一年都有10天的育儿假。需要注意的是,福建省除了该政策规定之外,每个市还有不同政策,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1、福州市
福建省福州市的育儿假、婚假、产假和照顾假均为法定假期,经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适用于福建省内所有单位、组织和个人。如有违反,将受到司法部门的追责。
2、厦门市
在福建厦门市,想要享受育儿假的夫妇需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依法生育子女,二是子女年龄在三周岁以下。
3、莆田市
福建莆田市的育儿假适用于合法结婚的夫妻双方。理论上,即使离婚后一方未取得抚养权,只要与子女的关系仍然存在,仍有权享受育儿假。
4、三明市
福建三明市的夫妻在离婚后,若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被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理论上将失去育儿假的前提条件,直至人民法院恢复其探望权之前,不再享有育儿假。
5、泉州市
福建泉州市的育儿假规定,对于合法收养的养父母,若收养的子女未满三周岁,则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同样享有育儿假。
福建的育儿假规定为每年10天,对使用次数并无限制。根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在《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解答中的明确说明,育儿假既可选择一次性休完,也可分次使用,具体方式由劳动者自行决定。当然,用人单位可在其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作出规定,或与劳动者协商确定。
每年的界定是指夫妻双方每年(自子女出生之日起,按周年计算)各自享有十天育儿假,这里的计算并非基于自然年度,是根据子女的年龄来确定的。
夫妻双方每年享受的育儿假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使用,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且已经履行完毕,显然也没有认定违法或者无效的必要。
福建省未规定育儿假可折算,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在官网“主任信箱”中明确指出,孩子未满三周岁即可享受育儿假。距离孩子一、二、三周岁生日不足10天,按实际天数休假。
根据福建修改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包括莆田在内的各地区规定,在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可各享受十天育儿假,在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保持不变,不影响晋升。在鼓励用人单位与职工依法协商,确定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更好地照顾婴幼儿,促进中国生育率,减轻家庭生育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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