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女性生育权之困:试管受孕、孩子上户口均要已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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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16 17:43:13 最后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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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身女性生育权之困:试管受孕、孩子上户口均要已婚

  “它改变了人们对自身和人类最亲密关系的理解。它影响着城市的建造和经济的变革。它甚至改变了人们成长与成年的方式,也同样改变了人类老去甚至去世的方式。”

  它是单身潮。这段话出自纽约大学教授艾里克·克里南伯格所著的《单身社会》一书。单身潮是美国自婴儿潮以来最大的社会变革,并引发全新的生活方式。

  刚刚过去的11月11日,在电商将它变成购物狂欢日之前,它被网友赋予了“单身节”的涵义。据民政部统计,全国独居人口从1990年的6%上升到2013年的14.6%。而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显示,30岁及以上未婚女性比例比10年前增加近两倍。

  不得不承认,相比男性,单身女性往往负重更多——她们一面扛着经济精神独立、自主意识提升的大旗,一面作为统计学意义上的“少数群”遭遇社会观念和制度层面的壁垒。

  而对于单身妈妈来说,来时之路尤其艰辛:社会抚养费、孩子的户口、环境的歧视与忽视、人工辅助生殖技术的法规禁区……

  单身女性能否在被保护的环境下生育、养育第二代?她们还在等待答案。  

  北京,一名女性的卵子正在准备用于体外人工受精。

  “自由选择权在谁手里”

  十二三岁时,梁曦薇把所有的童年愿望写在一个记事本上。最上面的第一条就是:我要在20岁之前做妈妈。

  发现自己怀孕时,她还不到19岁。是意外,但她迅速做出决定:“怎么样也要生下来。”男朋友只比她大一岁,反复犹豫几次终劝她打胎。正值感情倦怠期,吵来吵去她干脆提了分手:“孩子我自己搞定。”

  没有告诉父母,她去投奔了在深圳读书的表姐。孕期准备、生产过程、法律政策、胎教……待产的日子里,她在图书馆把空缺的知识全部补了回来。

  怀孕七个月时,梁曦薇的母亲才发现,当场开始哭,父亲则让她第二天就去医院堕胎。梁曦薇难过,却没有妥协,这成了她至今从未后悔的选择。“我觉得(儿子)是上天给我的,我也一直很为我儿子自豪。”说起来,她眼里都亮着光。

  九儿出生后十个月零六天,突然扶着椅子迈出了蹒跚一步,玲姑娘瞬间就在朋友圈发布了这一“历史性记录”,幸福感满溢。

  27岁之前,她压根没想过结婚,也没想过生孩子。作为一家青年旅社的老板娘,玲姑娘交了许多朋友,活得自由自在。托朋友们的福,干儿子干女儿倒是一大堆,“九儿”完全是顺下来的排名。

  孩子的父亲在知道她怀孕之前,就有了分手的想法,玲姑娘成了“被甩”的那个。生下九儿是她主动的选择,“可能是因为老了。”说这话时,她哈哈大笑,一对圆形大耳环跟着在黑直的长发中乱晃。

  她带着孩子去四季如春的云南重新开始生活。如今旅游淡季,她就背着儿子四处走访朋友,每天拍照在朋友圈发“带着九儿看世界”的照片。

  在一个活动现场,马户对着玲姑娘臂弯里的九儿左看右看,忍不住感叹好几遍:“太可爱了!”她今年26岁,“路上碰见一个可爱的小孩儿就想上去打个招呼”。旁人夸她抱孩子的姿势娴熟,她回:“因为经常抱……见个孩子就想抱抱。”

  由于女同性恋的身份,马户没法结婚,也没有孩子。她和玲姑娘因《中国“单身”女性生育权现状及法律政策调查报告》而结识,报告由三个本土机构组成的“单身女性生育权关注组”发布,她们都是被访谈案例。

  这份报告中“单身女性”的定义主要参考国家法律政策中的规定,指“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成年女性。报告采用问卷调查、深度访谈、文献研究等方式,历时半年完成,其中在线问卷调查(2801份有效问卷)结果显示,在支持单身女性生育这个问题上,持同意态度的女性比例是男性的两倍以上。

  李英是不婚主义者。在她看来,“不结婚就不能生小孩”的观点是一种歧视:“我不一定生,但不代表你就能不让我生。这不是我生或者不生的问题,而是自由选择权在谁的手里。我要的是这个权利。”

  已是14岁男孩母亲的梁曦薇态度则更审慎。考虑到可能有生育时任性、生完了又不负责任的单身妈妈,社会又缺乏有效的儿童保护机制,她忧心忡忡:“总归小孩是无辜的,每个决定都会影响小孩的未来……”  

  一份征收抚养费准备材料清单。

  “我愿意交罚款,可想交都交不上”

  为给儿子办户口,梁曦薇奔波了五年,总结出四个字:有血有泪。

  一般程序中,已婚妇女怀孕后领取“准生证”,生产后到所在地妇幼保健院,凭借医院的《出生医学记录》和父母双方身份证领取《出生医学证明》。公安部门再根据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和《出生医学证明》为孩子办理户口。如果是计划外生育,办户口之前还需缴纳社会抚养费。

  这一切顺理成章的前提是“已婚”。单身女性怎么办?梁曦薇翻遍法律法规也没找到答案。孕期中,她只得托朋友在家乡广州找到一位妇科主任,帮她产检和接生,算是绕过了“准生证”。

  孩子出生后,她很努力赚钱:“如果这个惩罚(社会抚养费)是我和我儿子可以堂堂正正做人的前提,我愿意交罚款。”可是,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前提是“已婚的计划外生育”。

  她又托了人问,答复说父母双方至少各罚八九万(社会抚养费)。梁曦薇和孩子的爸爸早都彻底断了联系。她问,如果一共18万,能不能这钱都我来交?

  不行。

  “(问我)你不知道人家是谁你跟人家睡?你跟他在哪里睡的你不知道?那你怎么跟人家睡的啊……反正态度好像就是,我没有歧视你孩子啊,我歧视的是你啊。”回忆起来,梁曦薇不无自嘲地笑起来,微不可见地摇了摇头。

  孩子五岁时,她急得都快魔怔了,知道有人和“街道办”仨字搭边的都想抓住问怎么办。四处求,终于有人愿意帮忙,前提是要有《出生医学证明》。梁曦薇的户籍和分娩医院在广州的两个不同区,结果两边的妇幼保健院都称无法出具证明,“让我到公安局去问,让我去报警,(说)父亲一栏不能填空白啊,(孩子)不可能没有爸啊。”

  暗地里她想过找人“冒充”,可“父亲”身份牵涉太多,她考虑再三又作罢了。没办法,又再次求人、托人,直到2007年,在缴纳了6万多元社会抚养费,并去司法鉴定所做了一轮亲子鉴定后,孩子的户口终于赶在上小学前办了下来。

  和梁曦薇比起来,玲姑娘幸运一些。

  她赶上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实施,孕检没有托人,拿着病历本直接去了湖南省妇幼保健院,没有遇到障碍。

  办理孩子户口时,她辗转联系到家乡湖北的户籍警,得知2014年有未婚妈妈为孩子成功办户口的先例,但《出生医学证明》必须是湖北省内的,否则就需要亲子鉴定。

  2013年底,《湖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出台,规定:“湖北省境内出生的婴儿均应依法获得国家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各签发机构与管理机构不得以结婚证、生育证等作为签发的附加条件。”玲姑娘决定回老家生。

  孩子满月时,她亲自去办了户口。“很快就拿到了。”玲姑娘觉得,自己是众多单身妈妈中运气最好的一个。

  2016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其中规定: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在律师燕文薪看来,理论上,国家的这一规定解决了户籍制度与社会抚养费之间挂钩的问题。但这种脱钩,也在某种程度意味着社会抚养费丧失“强制力”。

  前述《中国“单身”女性生育权现状及法律政策调查报告》指出,实际执行中,新生儿办理户口仍然常常面临困境。此外,生育女性需要缴纳高额社会抚养费,对单身妈妈来说也是很大的负担。

  中国人口学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院长翟振武解释说,社会抚养费相关的法规、政策都是建立在“已婚夫妇超生”的前提之上,单身女性生育由于实践中数量较少,并无明确规定。“这个问题确实值得讨论。”

  比如像梁曦薇这样未婚生育的母亲可能要面对缴纳高额抚养费的问题,甚至是“想缴都没资格缴”。

  “国家放开二孩意在鼓励生育,如果按比例算,单身女性生一个小孩也没有超出计划。”在上海社会科学院性别与发展研究中心副秘书长陈亚亚看来,政策目前对单身女性关怀力度还不够,“不仅社会抚养费应该废除,单身女性如果有困难的话,还应该给予经济补贴。”  

  无保障的生育配套权利

  在律师燕文薪看来,单身女性真正需要的不是自然生育权——“想生谁也挡不住”,而是法律规制下与生育配套的一系列相关权利。

  “就算我不结婚,我也交生育保险,凭什么生孩子的时候就不能享受?”李英觉得,这是社会对单身者不友好的体现。她不是没有交过男朋友,只是最终发现自己是对自由空间要求很高的人,不适合太过亲密的关系。

  自从打定主意不结婚后,总有人“关心”她,然后质疑她的选择。李英因而对“选择的权利”分外敏感:姐姐和弟弟都有孩子,孩子们喜欢她,她也喜欢他们,但生小孩对她来说并不是人生必选项,只是一种可能性。她希望的只是这种可能性能够得到尊重和保障。

  但如果不结婚生育,她可能面临一系列“额外负担”:无论是社会抚养费,还是由于无法享受产假可能导致的失业,包括独自抚育孩子的费用,对李英来说都难以负担;而在国内,类似使用“辅助生殖”等技术于她更是不可能的事。

  国家卫生部(卫计委)修订的《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明确规定:“禁止给不符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和条例规定的夫妇和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这意味着单身女性无法求助于人工授精、试管婴儿等技术手段。对李英而言,做母亲的唯一途径只剩下自然受孕,然后祈祷和玲姑娘一样好运气。

  女同性恋者马户连“自然受孕”这条路也没有了。她将唯一的希望寄托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

  2002年,吉林省人大通过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第三十条规定:“达到法定婚龄决定不再结婚并无子女的妇女,可以采取合法的医学辅助生育技术手段生育一个子女。”这是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唯一允许单身女性采取医学辅助生育技术的。2011年的修订本中也保留了这一条。

  但2016年5月起,马户连续咨询了吉林省四家医院的精子库,得到的回复无一例外:按照国家卫生部的规定,必须要有结婚证,单身女性不能申请。

  她想不通,自己甚至都还没来得及暴露同性恋的身份,只因单身就已被拒绝,前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难道完全无效?抱着疑问,她向吉林省省政府、省公安厅、省计生委和吉林大学白求恩第一医院递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在吉林省计生委,马户了解到,单身女性要先到社区开具一份证明,然后就可以到医院申请人工授精。“我问,如果办好这个证明,医院还是拒绝配合的话,怎么办?工作人员说,那你再到卫计委来,我们一起想办法。”

  我国《立法法》第九十五条第2款规定:“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通过已有14年,与《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相抵触的问题至今未被提出,国务院和人大常委会也没有相关意见和裁决。马户没了辙,她说,只能再等等看吧。

  “可以冻精,却不能冻卵”

  相比起人工授精,李英更关心卵子冷冻。会不会用到是一回事,甚至成功率多高也不重要,她已经30岁了,只想为自己加一道生育保险。

  2015年7月,演员徐静蕾公开在美国冷冻卵子引发关注。冷冻卵子被划入“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按照国家卫计委规定,单身女性不被支持使用该技术。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自1986年世界上首名慢速冷冻卵子宝宝诞生至今,全球已有百余个经“冻卵”复苏技术成功孕育的试管婴儿,这些孩子的未来健康状况如何,会不会受到“冷冻卵子”的潜在影响,目前尚无精准的数据予以佐证。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医生张国福此前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冻卵在取卵、保存、冷冻、解冻等各个环节都存在风险。尤其是保存环节,一定要在不间断的恒温条件下存储,医院在管理上更不能张冠李戴,搞错标签。也并不是所有女性都适宜冻卵。

  但在李英看来,冷冻卵子距离实际生育还有很长距离,在冻卵环节就将单身女性排除在外,可能加大女性的婚姻焦虑,因为“太晚结婚”的担忧本质上就是对错过生育年龄的恐惧。

  “(男性)可以冻精,(女性)不能冻卵,这是不是性别歧视?”她反问道。根据《人类精子库基本标准和技术规范》,男性可以出于“生殖保健”目的,或“需保存精子以备将来生育”等情况下要求保存精液。

  像明星徐静蕾那样,一些有经济实力的单身女性选择“海外冻卵”,与李英同龄的吴露西就是其中一例。

  她斯坦福大学毕业,年收入30多万元,刚刚通过一家海外冻卵初创公司与美国医师进行完第一轮咨询,打算利用圣诞假期赴美进行冻卵操作,“当作送给自己的礼物”。

  由于有自己的公司,吴露西工作时间不太固定,也常有应酬,尚无暇考虑“稳定”。她说:“恋爱是我的必需品,但婚姻不是。”

  孩子也一样。她认为,生孩子一定要是因为想生,而不是迫于周围人的压力,不是空虚寂寞,更不是为了绑住男人。

  五年之内,吴露西都没有生孩子的打算,只怕错过生育时期后会突然改变主意,所以“花钱做个准备”。

  陈尔东是就是前述海外冻卵初创公司的创始人,在上海筹备半年,他已经积累了十几位“种子客户”,其中超过一半有海外经历,他的客户群体定位很清晰:30至40岁,受过良好的教育,有一定的经济能力,生活方式和思维视野上“都比较有前瞻性”。

  赴美冻卵的成本约三万美金,服务费在五万人民币左右。陈尔东坦承,公司刚刚起步,用户也还需要培养,但至少在上海这样的城市,还不愁找不到目标客户。“一年做到2000个女性,我觉得还是指日可待的”。

  有苹果公司等科技巨头为女性员工免费提供冷冻卵子技术案例在先,陈尔东并不担心这种服务的伦理问题。在他看来,(即使禁止)地下的市场仍然存在,“黑市交易”反而更危险。  

  “我有爸爸吗?”

  “如果你当初不把我生下来,就不会这样。”这是梁曦薇预设儿子会跟她说最狠的话,尽管从未发生。她只是记在手机记事本里,时常翻出来提醒自己。

  “什么事都跟我儿子商量,唯独把他生下来是没有商量过的。我对他是有这个愧疚感。”她说。

  四五岁的时候,儿子问她:“我有爸爸吗?”“当然有啊,谁都有爸爸。”“那我爸爸在哪里?”“不知道。……等你长大之后一起去找他好不好啊?”

  如果儿子成年后想见父亲,梁曦薇愿意给予最大支持。她觉得自己有做单身母亲的权利,儿子也有认亲生父亲的权利。也因此,她并不支持对单身女性放开人工授精技术:“没有家庭本来已经是个缺陷,那他连爸爸是谁都是个问号的情况下,这个缺陷就有点太大了吧。”

  李英强烈反对“缺陷”这个说法,她认为按这个逻辑,所有采用非生父精子出生的孩子都有“太大缺陷”,与母亲是否单身无关。“为什么健全的家庭就一定要有一个爸爸、一个妈妈?家庭的本质是什么,我觉得是可以探讨的。”

  “为孩子提供好的成长环境、足够的爱与陪伴。”这是玲姑娘的答案。说这话的时候,随时一脸笑容的她格外严肃。她说,现在有很多“婚姻内的单亲妈妈”,丈夫什么都不管,女性结了婚还是独自抚养孩子。

  原生家庭和朋友是玲姑娘强大的后盾。“他(爸爸)就说我生了你,只是把你带到这个世界上,但你怎么过是你的权利。如果说你过得很开心,我干嘛不支持你呢?”玲姑娘语调轻快地转述,一脸坦然。

  她的两个男性好友认了九儿当干儿子,给了孩子远比生父更多的情感支持。给九儿在老家办满月酒时,她找了其中一个好友一起回去。这也是为父母考虑,自己在外无所谓,父母还要在村里一直生活,她怕村里人说老人家闲话。

  闲话,梁曦薇就听得多了。如今儿子已十四五岁,还常有不熟的男人向她明示暗示。“他们会首先判断你是非常随便的,这是对每个未婚妈妈最大的伤害。未婚生子不代表我放荡,我只是早一点当妈妈。”

  但她又话锋一转:“如果你要做特别的事情,你就要承担相应的代价。”她比其他单身女性多十几年的养育经验,也深刻意识到社会在文化环境、教育制度、社区安全等还有很大不足。

  “从一般舆论环境来说,没有父亲的孩子可能会面临很多质疑。”学者翟振武在“单身女性生育孩子”这个问题上显得态度审慎,“毕竟一夫一妻的家庭结构是长久以来形成的,单身女性带孩子的家庭,从客观条件来说可能不如一夫一妻家庭,当然不是说双亲家庭的孩子就没有问题,只是说单身带孩子出现问题的概率更高一些……”

  当了14年的单身妈妈,梁曦薇也认为,与权利相对应的是责任,如果没有家人朋友的支持,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在不完善的社会环境下担负起全部的责任,就不要急着要求权利。

  在翟振武看来:“价值判断没有谁对谁错,例如有人认为没有父亲也没关系,也是一种观念。但如果法律有规定,就只能按照法律来做。法律是约定俗成的一种规则,也是道德、民俗的集中体现。希望改变法律规定的想法也没有对错之分,但要看社会观念发展到什么阶段,大众能不能接受。”

  但他认为,首先要厘清的是:“孩子生下来,各种权利都是平等的,应该教育大家去理解和包容。法律没有规定要处罚的,那大家就都不要处罚;没有规定可以歧视,那就大家都不要歧视。”

  (应采访对象要求,文中玲姑娘、马户、李英、吴露西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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